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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9-02-12
  •  檢核日期:113-04-16

       職場誠信需要公私部門協力合作,光憑政府的力量無法達成。公職人員與業者的互動要符合高度的誠信標準,只靠公務員理解法令規範是不夠的。職場上的法律風險容易被忽略,一旦不慎觸法,將面臨工作權或個人與組織聲譽受損。經營企業需要懂得控制法律風險,以利採取積極、創新的商業模式。然而,一般大眾難理解法律邏輯,法律與社會生活經驗相關,近年許多法律人透過法律普及寫作,推動法律白話文運動。過去常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但在全球化時代,各種跨國界法律日趨重要,法律逐漸與一般人遵循的道德標準同步化,例如:對企業誠信要求的法制化、企業環保要求不斷提高、人權問題(如禁僱童工、保護勞工等)融入企業經營規範。企業聲譽影響所有利害關係人,包括消費者、投資人、股東、員工、企業夥伴、供應鏈、地方社區等,是透過誠信正直及正派經營來打造。因此,幫助勞工朋友與企業認識職場誠信與法律風險,至關重要。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過去近幾年處理民眾檢舉並辦理稽核,發現極少數受託辦訓單位違反誠信與法令,如偽造受訓學員不實簽到資料申領補助等。如果能防範未然,採取預警措施,做好教育訓練,可減少觸法後司法機關投入資源辦案的社會成本。

  誠信教育是國家廉政建設的重要基礎。我國政府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國際透明組織「國家廉政體系」概念,將建立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的精神融入2009年7月訂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納入強化公司治理及企業倫理、倡導企業社會責任等措施。誠信是企業經營的普世價值,大專校院已重視並開授企業倫理課程,部分商學院將「企業誠信與倫理」定為必修課程。因此,誠信價值如何融入社會生活,是當前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