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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0-08-10
  •  檢核日期:112-12-20

因應全球化及國際貿易自由化,外國人才全球移動頻繁。我國除已自91年加入WTO外,也分別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及和紐西蘭簽署「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並就多邊或雙邊自然人移動的類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等相互約定。外國人才依上述國際協定來臺,可分為:商務訪客、企業內部人員調動、安裝或服務人員及獨立專業人士。

其中,企業內部人員調動、安裝或服務人員及獨立專業人士,應向本署申請許可。

  • 企業內部人員調動(申請事宜請參考「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 work Taiwan」,「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工作」頁面內「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及「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頁面)。
  • 安裝或服務人員(申請事宜請參考「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 work Taiwan」,「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工作」頁面內「履約人員」頁面)
  • 獨立專業人士(申請事宜請參考「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EZ work Taiwan」,「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工作」頁面內「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及「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