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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1-04-29
  •  檢核日期:113-04-17
  1. 網路傳輸方式申請: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應使用「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辦理線上申辦。
  2. 書面送件方式申請:有正當理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採書面送件方式申請。
    1. 由專人送至機關收件櫃檯辦理(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2. 利用掛號郵寄申請,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收件人註明: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移工工作許可)收。

※作業時間:

  • 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日;
  • 書面送件申請:自本部收受案件次日起12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