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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 業規範」第三點附表一、第六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07-06-25

檢核日期

10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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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6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0705059032號

 

 

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 業規範」第三點附表一、第六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第三點附表一、第六點附表二

 

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