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開學季! 僑外學生工作許可 線上快易通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09-09-03

檢核日期

110-01-13

點閱人氣

354


  迎接新學期的到來,為使有工讀需求的僑外學生均能順利迅速取得工作許可,勞動部提醒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應備妥規定的文件,並透過網路線上傳輸方式提出申請,同時利用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功能,線上領取電子工作許可函,快速領件不用等。

 

工讀前務必申請工作許可

  勞動部說明,僑外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如欲從事工讀活動,應於工作前依相關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並經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以網路線上傳輸方式提出申請。第一次申請時,僑外學生應先申請帳號,並於註冊完成後登入申辦網進行申請程序,依次登打個人學籍相關資料、上傳護照等應備文件並繳交審查費,即可送件完成申辦。網路線上申辦程序簡易且提供中英文對照,並提供「申辦進度查詢」功能,使僑外學生可即時掌握案件審查進度。

 

取得工作許可才能工讀

  依勞動部公告的工作許可申請案件審查天數規定,線上申請案件審查天數為自勞動部收件次日起算7個工作天,僑外學生可隨時上網掌握案件審查進度,如遇有因文件未齊備須補正時,可於收到通知後即時線上完成補正程序,以使勞動部得以迅速核發工作許可。勞動部提醒,僑外學生並非送件申請工作許可後即可從事工讀,應於經勞動部核發工作許可函後,才可以開始工讀。若未取得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線上領取工作許可快速又方便

  另為使僑外學生取得工作許可更即時方便,勞動部創新推動工作許可函電子送達措施,僑外學生不用再到學校收件單位或親自到勞動部收件櫃檯領取工作許可函,只要在登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申請工作許可時點選「同意」約定領取電子工作許可函,經勞動部許可後,就可在電子郵件通知領件日起8天內直接至申辦網線上領取工作許可函並列印使用。如因不可歸責事由造成無法成功領取電子工作許可函時,仍然可以在電子郵件通知領件日起8天內至申辦網申請重新領取電子工作許可函。如逾前述期限則無法再申請重新領取,必須另行向勞動部申請補發工作許可函。

  勞動部表示,線上申辦操作時如有相關問題,可E-mail至線上系統客服電子信箱ezwp@wda.gov.tw,或於上班時間(上班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撥打線上系統客服專線0800-881-339或(02)2380-1720,將有專人協助及處理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