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組
106-06-28
113-04-23
112-12-18
1094
本署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失業勞工之求職登記後,經過就業諮詢評估,針對有意願受僱於特定缺工行業工作者,發給特定行業推介卡,辦理就業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