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請資格: 花蓮縣或新北市地區受0403花蓮地震災害導致技術士證毀損或遺失者。應備資料:「技術士證換補發申請書」及「花蓮縣或新北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長開具之受災證明」。
A: 申請資格: 花蓮縣或新北市地區受0403花蓮地震災害導致技術士證毀損或遺失者。
應備資料:「技術士證換補發申請書」及「花蓮縣或新北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長開具之受災證明」。
A: 收件後製證時間約 5 個工作天,惟應附證件未備齊或審核所需其他證明文件者,自補件完成日起算,製證完成後以掛號(限臺灣地區,郵遞區號務必填寫)寄出。
A: 可以。現場辦理請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7樓,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 點 30 分至下午 5 點整,現場申請作業時間10分鐘。
A:可以上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技術士證發證作業查詢。(點我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