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 投標資格:投標廠商應附具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一) 設立證明(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
(二) 納稅證明(例如: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代之。)
(三) 政府環保單位核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處理業、廢棄物清除業等登記證明文件之一。
三、 投標方式:
(一)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17時止,於辦公時間內至本署(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洽詢,領取投標文件或至本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wda.gov.tw/訊息發布/招標資訊),依照投標須知填寫,並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17時整以前親自送達或以郵遞投標送達本署4樓秘書室收件處。
(二) 投標人得於開標日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逕赴開標地點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