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07833A號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 部長 洪 申 翰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07833A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
部長 洪 申 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