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人事室收(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徴自動控制工程職類助理訓練師職務」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之表件請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依序裝訂如下:
1.本分署聘任自動控制工程職類助理訓練師職缺報名表:請逕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s://thmr.wda.gov.tw/)-「分署徵才」下載報名表表格,報名表填妥後請先傳電子檔至siri79@wda.gov.tw信箱,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報名表。
2.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手機)、簡要自述必填,附照片,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技術士證或證照影本。
5.相關教學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無書面證明文件或該證明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相關經驗)。
6.語文能力證明(如無免附)。
7.培訓技能競賽選手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獲獎紀錄證明或最近5年內已獲得之專利、研究或論文等特殊事蹟證明(如無免附)。
8.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四)聯絡電話:03-4855368分機1181人事室黃小姐,工作內容請洽詢分機1684自辦訓練科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