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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110年度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案申請。
發布單位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發布日期

110-02-23

檢核日期

1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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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


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二、受理機關:本署。
三、補助對象:雇主(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四、申請方式:雇主並應於受理申請期間檢附必要之書表文件,依序裝訂後備齊紙本及掃描電子檔(以光碟交付)以掛號郵寄本署;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公告未盡事項請依「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規定辦理。申請書表電子檔已公告於本署首頁(https://www.wda.gov.tw)/業務專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相關法令,請逕自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