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發布單位: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 發布日期:113-06-11
  • 檢核日期:113-08-26
  • 點閱人氣:1501

本部依「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於113年6月11日以勞動發特字第1130508821號公告旨揭計畫申請事宜如下,請相關機構團體及地方政府依限提案申請:  

一.受理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止(以上傳日期為憑)。

二.受理方式:採線上申辦,請至「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獎補助案申請系統」進行投件,網址為https://dsos.wda.gov.tw/zh-tw/home,操作手冊請自網站下載,系統使用問題請電郵Cherry.Kuo@sti.com.tw。

三.審查單位:

 (一)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全國性計畫,指計畫實施範圍跨二個以上分署之轄區者。

 (二)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審查地方性計畫,指計畫實施範圍為同一分署轄區之直轄市或縣(市) 者。

四.114年度優先補助計畫:

 (一)具創新性、實驗性、整合性或中長程性質者。

 (二)計畫內容為二度就業婦女就業、協助庇護員工轉銜一般職場及庇護工場轉型、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協助精神障礙者及精神病病人就業、促進女性身心障礙者就業、新住民就業、弱勢青少年就業及失智者族群就業等相關計畫者。

五.依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實地查核作業方式之規定,檢附本部114年度實地查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