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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雇主申請或接續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之網路傳輸方式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11-01-11

檢核日期

112-02-04

點閱人氣

2103


勞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100520094號

附件:

 

主旨:公告雇主申請或接續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之網路傳輸方式。

依據: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之1第1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雇主更便捷之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外國人通報流程,簡化行政程序,除書面辦理所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通報外,依本辦法第6條之1項及本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新增網路傳輸方式。

二、自110年12月30日正式上線,雇主辦理所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聘僱通報案件,得經由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fwapply.wda.gov.tw)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