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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擴大協助措施
發布單位

勞動力發展創新中心

發布日期

109-03-25

檢核日期

1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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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4


依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第22點之1

公告事項:

一、擴大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之適用對象:

(一)年滿20歲之失業者,其所營事業於109年1月15日以後依法辦理設立登記,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依第1款規定提出申請者,除檢附本要點第7點所定文件外,另應檢附所營事業設立登記前14日內無投保紀錄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或確實無工作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延長暫緩繳付貸款本息期間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

(一)本要點所定貸款人所營事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致還款壓力沉重者,得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下列申請:

1、暫緩繳付貸款本息1年。

2、展延貸款還款期限1年。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依第1款規定提出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1、所營事業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之證明文件。

2、具結所營事業營運受疫情影響致還款困難之相關文件。

三、本公告未規定事項,依本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