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12-06-27
112-09-15
1439
勞 動 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20508991A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七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部 長 許 銘 春 (出國) 政 務 次 長 李俊邑 (代行)
勞 動 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20508991A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七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部 長 許 銘 春 (出國)
政 務 次 長 李俊邑 (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