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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 發布日期:109-08-02
  • 檢核日期:109-09-01
  • 點閱人氣:2612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0905116361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部分規定

 

 

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