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110-04-30
110-05-05
2521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005062831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三點及第四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三點及第四點附表一 部長 許銘春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005062831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三點及第四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三點及第四點附表一
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