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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 發布日期:106-07-10
  • 檢核日期:113-06-18
  • 點閱人氣:9650

答:移工於聘僱許可期間返鄉探親假別,應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辦理,移工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返鄉。倘若以特別休假返鄉者,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如請事假返鄉者,事假期間雇主得不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