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印雙方重新簽署移工備忘錄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07-12-14

檢核日期

108-03-18

點閱人氣

1036


  為強化我國與印尼間之勞務合作關係,臺印雙方在勞動部許銘春部長及印尼勞工部Hanif部長的見證下,今(14)日由我國駐印尼代表處陳忠代表與印尼駐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蘇孟帝代表在臺北正式簽署「招募、引進及保護印尼移工備忘錄」。

  勞動部表示,臺印雙方於100年簽署備忘錄,規範引進印尼移工程序及健康檢查、雙方共同推動直接聘僱及防制人口販運等事項。本次臺印雙方重新簽署備忘錄,係以100年版本為基礎擴大雙邊合作範圍,增加雙方同意擴大臺印勞工事務合作內容,包含促進職業訓練、技能發展、就業協助、女性創業、身心障礙者能力建構事務之雙邊合作與交流,另修正印尼移工在臺衍生醫療費用,由保險支付或依據法律規定負擔後如仍有不足,且移工無力負擔時,應由印尼政府協助處理之約定。

  許銘春部長致詞時表示,印尼勞工在臺人數已近26萬6千人,在臺多從事看護工工作,且工作勤奮、素質優良,長久以來深受我國雇主信賴、喜愛,希望透過臺印勞工會議,加強雙方勞工事務的緊密合作,共同為印尼勞工及我國雇主謀求更大福祉。哈尼夫部長特別表示感謝我國政府及雇主善待印尼移工,印方不斷地在加強移工出國前的語文及技能訓練,未來也希望能與臺方在職業訓練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

  今日在許銘春部長及印方Hanif部長的共同見證下,臺印雙方完成臺印備忘錄的續約,兩國勞務合作關係已更進一步向前邁進,勞動部將持續與印尼在備忘錄規範下共同推動相關措施,以保障勞雇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