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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鄉移工回臺自主防疫措施與入境旅客一致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12-02-20

檢核日期

1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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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有關台灣移工聯盟反映疫情解封對移工入境歧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鄭重澄清,移工返鄉再入境,與國人及旅客自東南亞入境者相同,都適用自主防疫0+7措施,入境有症狀才快篩;入境前,應持有有效入國簽證或重入國許可,也與外國旅客一致。另疫情持續趨緩,勞動部近期將再鬆綁新入境與返鄉重入國移工自主防疫地點及快篩結果紀錄方式等。

 

  發展署表示,疫情期間訂定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從111年2月15日實施第2階段引進計畫,並配合指揮中心鬆綁邊境管制,多次調整鬆綁移工引進防疫措施、逐步解封,目前入境移工也包括返鄉東南亞再入境移工,與國人及旅客自東南亞入境者相同,都適用自主防疫0+7措施,入境有症狀才快篩,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為原則,待遇一致。0+7實施後,自111年10月13日至112年2月16日止,實際入境移工已有10萬2,589人次,恢復至疫情前水準。

 

  移工無論返鄉或是新聘來臺,同樣是外國入境者,與外國旅客一致,在入境前,應持有有效入國簽證或重入國許可,並應事前安排好自主防疫的居住地點。另外,自國外入境旅客應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6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而因為社福移工入國工作需服務及密集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所以需由雇主同意後可於自宅、員工宿舍自主防疫,且每日快篩陰性證明,始得工作。

 

  發展署說明,0+7自主防疫後,勞動部與指揮中心持續觀察入境移工確診人數及確診率變化已趨緩,也多次滾動檢討並逐步鬆綁移工自主防疫措施,包括:

  1. 112年1月1日鬆綁新聘家事移工入國前,經雇主同意可於自宅、員工宿舍進行自主防疫,每日快篩陰性證明得工作。
  2. 112年2月7日配合指揮中心調整快篩措施,放寬產業及返鄉重入國移工於自主防疫期間出現症狀才快篩;但看護移工新聘或重入國,每日快篩陰可工作。
  3. 配合指揮中心於112年2月20日鬆綁室內口罩令,移工於室內場所得自主佩戴口罩,如需至醫療服務機構,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發展署指出,重症高風險對象防疫安全、移工權益及雇主用人需求必須同時考慮,近期也將持續檢討及鬆綁新入境與返鄉重入國移工自主防疫措施,包括社福移工自主防疫地點及快篩結果紀錄方式等,並在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