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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臨時安置作業要點」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06-06-19

更新日期

106-06-19

檢核日期

112-12-20

點閱人氣

11995


勞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0605081091號

附件:如文

 

修正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臨時安置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臨時安置作業要點

 

  部長林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