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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就業服務組
  • 發布日期:111-12-12
  • 檢核日期:113-06-14
  • 點閱人氣:50971

一、措施目的

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並運用工作卡(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

二、適用對象

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三、申請程序

  1. 符合資格之失業青年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job.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及登錄履歷資料。
  2. 至台灣就業通職涯測評專區(https://exam.taiwanjobs.gov.tw)完成線上職涯測評。
  3. 親自至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https://gov.tw/cnB)提出申請。

四、尋職就業獎勵金請領額度

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計畫內容及申請文件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