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111年12月26日發訓字第1112511456號函修正。 2.修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在職訓練作業原則」,並自111年12月26日生效。
1.依據111年12月26日發訓字第1112511456號函修正。
2.修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在職訓練作業原則」,並自111年12月2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