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4日發文字號:發訓字第1142500871號修正「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十三點附件三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十三點附件三代理署長 陳 世 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發訓字第1142500871號
修正「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十三點附件三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十三點附件三
代理署長 陳 世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