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二計畫第20點規定辦理。
2、114年度上半年訓練課程受理期間自113年9月25日(星期三)起至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止,本次受理申請方式採線上與紙本雙軌並行,請於期限內(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完成線上作業或紙本遞件(皆需備函),向轄區分署提出申請(以送達日為憑)。
3、114年度上半年訓練課程預定114年1月14日(星期二)起開放報名,訓練單位最遲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開訓並於114年8月31日(星期日)前結訓。
4、訓練單位所提之訓練課程,下列產業別優先核定,其他產業為輔:
(1)屬政府推動之「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含亞洲‧矽谷、生技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及國防產業等五大創新產業,加上新農業、循環經濟)、「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台灣AI行動計畫」、「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含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食品安全建設)及推動淨零轉型等政策性產業。
(2)配合各分署區域特色、重點產業發展需求者(如附件)。
5、二計畫申請資格可於本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