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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 發布日期:111-08-10
  • 檢核日期:111-10-13
  • 點閱人氣:880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10509417號

附件:如文

訂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日生效。

附「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

 

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