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量凱米颱風對花蓮地區產業及勞工造成二度受創,「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延長實施期間至113年11月30日止。二、事業單位得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附相關文件,至本署建置之本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事業單位所提供之勞資協議之書面文件及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並載明通報減少工時實施期間,至遲至114年2月28日止。
一、考量凱米颱風對花蓮地區產業及勞工造成二度受創,「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延長實施期間至113年11月30日止。
二、事業單位得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附相關文件,至本署建置之本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事業單位所提供之勞資協議之書面文件及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並載明通報減少工時實施期間,至遲至114年2月2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