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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 發布日期:113-07-02
  • 檢核日期:113-09-06
  • 點閱人氣:626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30507439A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十六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第四點規定

部長 何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