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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 發布日期:113-05-15
  • 檢核日期:113-05-15
  • 點閱人氣:426

  為協助勞工排除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除提供相關諮詢、實地訪視評估及輔導服務外,並補助雇主為勞工進行改善,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補助項目包含改善工作設備機具、職場環境、工作條件、調整工作方法及提供就業輔具等項目。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因應精神衛生法修正施行及提供優質之服務,已修正「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規定,並於113年5月2日公告生效,內容包含擴大服務對象、服務範圍、簡化服務流程、放寬身心障礙者職場人力協助補助範圍及標準等。


  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1. 擴大服務適用對象:增列「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精神病人),及「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特教生)等2類對象。
  2. 擴大服務範圍:身心障礙者人力協助服務範圍擴大包含就業面試,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增列職業訓練期間。
  3. 整併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4類對象受理單位:將失智症者、精神病人、單側聽損者及特教生等4類對象,併同身心障礙者由地方政府受理申請及提供服務。
  4. 放寬個人申請項目:有求職面試需求或經訓練單位、雇主同意之職務人力協助,得由身心障礙者個人申請,另新增中高齡及高齡者於參加職業訓練時得由個人申請就業輔具。
  5. 簡化服務流程:新增申請簡易就業輔具且申請金額為5千元以下案件,得免訪視及免召開審查會議,由受理單位逕行審查核定。
  6. 放寬職場人力協助範圍及補助標準:
    1. 「職場人力協助」放寬非僅限於重度肢體障礙者或含肢體障礙之多重障礙者適用。
    2. 視力協助、職場人力協助服務費用,修正比照社政服務補助標準每小時補助250元。
    3. 職場人力協助補助標準放寬每人每月補助時數不受總工作時數3分之1的限制。


  本次修正擴大服務對象、服務範圍、簡化服務流程、放寬身心障礙者職場人力協助補助範圍及標準等,期望可更符合服務需求,協助事業單位對於人力運用帶來更大的效益及成長,以及增加多元人才之參與,並全方位營造適性就業環境。未來並將持續檢視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成效,並加強引導事業單位運用,協助勞工穩定就業。


  有意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的企業及民眾,現在除書面申請外,亦可利用發展署職務再設計官網(網址:https://jobacmd.wda.gov.tw/DJOB_WEB/)進行線上申請,更多職務再設計服務訊息請至前開官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