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於12月3日舉辦遊行反對增加新移工來源國。勞動部回應,高齡化及少子女化造成勞動力人口下降,須正視缺工長期趨勢,而在國人就業優先的原則下,增加新移工來源國,有助產業發展及紓緩家庭照顧人力問題,提供多一個勞動力來源選擇,符合多年來各界期盼及國家整體利益,同時將規劃好配套措施消除外界疑慮,不會立即引進大量移工。
我國與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僅是雙方協議架構,目前尚待確定簽署時間。簽署後,未來開放印度勞工前,需依條約締結法規定送立法院審議監督通過,同時雙邊須透過工作層級會議,討論開放行業、名額、移工資格條件、雙邊法規調適及引進作業流程等配套;此外,引進勞工素質、語言、學經歷及行為良好等條件均須符合我國規定及要求,才會引進。勞動部同時呼籲不應對特定國家勞工預設性別及種族偏見。
高齡化及少子女化下,已面臨缺工問題,自105年起,我國15歲至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逐年快速減少,各國競逐外國人才及勞動力,我國產業發展及失能長者的照顧需求日增,適度引進移工有助緩解缺工,但會在國人就業優先前提下,透過勞資合作及參採各界建言,共通努力提升勞動環境、條件及安全。
所有引進移工的國家都須面對移工失聯問題,我國同樣需正視解決。失聯移工滯臺未出境人數112年10月底止累計8.5萬人,主因受近年疫情影響國際邊境管制,勞動力供需失衡衍生非法媒介移工失聯;自今年起疫情緩和、移工正常引進,加上已跨部會合作推動多項改善措施,強化源頭管理、加強查處非法仲介,112年截至9月底移工失聯發生率3.32%,相較111年同期4.65%已明顯下降。未來也將持續跨部會合作,從加強源頭管理、調整移工政策、降低市場需求、打擊非法媒介等面向,持續精進作為,管控移工失聯情形。
勞動部再次強調,增加新移工來源國有助於經濟社會發展且不應影響社會安定,引進勞工素質、語言、學經歷及行為良好等條件,我國皆可規定及要求。同時我國已有發展多年的移工引進管理制度,會跨部會共同作好治安工作。
勞動部樂見社會各界表達支持及反對等多元意見,均將納入政策評估,並採穩健務實態度,審慎規劃循序漸進開放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