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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補助勞資團體辦理技能競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勞資團體辦理技能競賽及個人或組隊參加國際性技能競賽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

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發布日期

111-11-23

檢核日期

1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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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勞動發能字第1113610483號
內容:修正「補助勞資團體辦理技能競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勞資團體辦理技能競賽及個人或組隊參加國際性技能競賽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署技能檢定中心諮詢窗口:(04)2259-5700  鄭小姐(分機456)、黃小姐(分機517)
或可email至競賽科公務信箱:skillscompetition@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