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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 發布日期:111-12-28
  • 檢核日期:112-01-13
  • 點閱人氣:1152

  勞動部自今(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措施,協助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或取得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學生,申請轉任或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除緩解大環境因素造成勞動力短缺問題及補充產業人力,同時建構更為穩健的勞資關係,對於我國長照產業所缺照顧人力得以獲得適當補充,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照護需求。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申請轉任或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人力的社福類工作,包括機構看護工及家庭看護工。實施迄今,已獲得不少社福類移工雇主運用此一政策,為所聘僱的資深優秀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看護工,其中包括1家位在臺中市的老人養護中心,已申請留用2名資深移工擔任中階技術人力,雇主表示,這2名員工對機構非常有向心力,能力好且配合度高,對機構而言實在是很大的助力,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不用受限12年移工在臺工作年限,而且已是熟手不用另外培訓,是機構內得力的左右手。對這些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移工而言,不用再擔心何時要回國,薪資待遇也比擔任移工時提高許多,在工作表現上更加優秀,也很感謝雇主願意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機會。訪談勞雇雙方時,均表示很感謝政府推動這樣的方案,協助機構留用資深移工,解決機構人力不足的問題,也讓移工在臺工作更踏實。

 

  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移工擔任機構看護工作,有移工核配比率限制,除了會依機構收容人數或床位數比率核配人數外,且聘僱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也受到在臺工作年限限制,因此使得許多優秀移工因在臺工作年限屆滿後不得不出國,雇主則必須額外再聘僱新移工並訓練。藉由「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推動,協助機構雇主可以將技術成熟的資深移工,或在臺取得副學位以上的僑外學生轉任,或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後,則不用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且從事中階技術機構看護工作的核配名額,並不會排擠機構雇主原聘僱移工核配比率,也就是機構雇主將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除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外,還可依規定將轉任後的原移工名額繼續聘僱移工,讓雇主勞動力的運用更具彈性。

 

  勞動部呼籲,雇主可以多多瞭解及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為雇主提供長期穩固的優質勞動力,創造雇主移工雙贏的局面。民眾如想瞭解更多相關申請資訊,可至「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如需諮詢相關問題,也可以撥打諮詢專線(02)8995-6000,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