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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就業服務組
  • 發布日期:108-08-29
  • 檢核日期:108-08-29
  • 點閱人氣:1683

  為配合長照服務體系發展及充實照顧服務人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提供每月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長18個月,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產業,是待業、求職民眾的好選擇。

  家庭主婦阿芳因照顧重病的哥哥,讓她覺得未來長期照顧的需求日益增加,便報名參加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後,曾至醫院擔任病床照服員,在經歷20多天的努力與適應後,終因工作時間無法兼顧家庭照顧,而選擇離職。

  後來,阿芳前往屏東就業中心尋求就業協助,就服員透過諮詢瞭解阿芳希望工作時間彈性,且能兼顧家庭照料的工作,在推介幾個門市人員的工作機會都未獲錄取後,進一步與阿芳溝通,認為她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及實務經驗,再斟酌其就業需求,乃推介工時較為彈性的居家照顧服務員工作,並提供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就業已逾8個月的阿芳表示,已經克服居家照顧服務員工作所需的體能需求及心理調適,不但改善家計,還可以兼顧家庭。

  發展署表示,108年1至7月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有1萬9,284個照顧服務員職缺需求,相較107年同期登記的同類職缺,增幅達59.5%,顯示長照人力需求市場大。為了鼓勵失業勞工就業,並充實照顧服務人力,若失業勞工經就業中心推介從事照顧服務工作及符合相關規定時,每月發給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長發給18個月,最高發給10萬8千元,108年1至7月已運用本項獎勵措施協助3,123人就業。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就業獎勵內容,可就近洽詢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至台灣就業通網站(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查詢,也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人員提供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