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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日生效。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11-08-10

檢核日期

1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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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10509417號

附件:如文

訂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日生效。

附「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

 

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