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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相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07-07-16

檢核日期

1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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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勞動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0705076595號

附件:如文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相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相關申請書表 

     

部長 許 銘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