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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自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期間,委託科技部所屬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執行區內事業單位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業務。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10-04-01

檢核日期

111-12-13

點閱人氣

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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