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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發布單位

訓練發展組

發布日期

107-01-24

更新日期

113-03-28

檢核日期

113-04-16


計畫簡介:(含「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1. 計畫目的: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及態度,爰結合優質訓練單位提供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其訓練費用,以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
  2. 計畫說明:結合優質訓練單位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參訓勞工80%或100%訓練費用,每人3年內最高補助7萬元,以激發勞工自主學習,加強專業知識或技能,提高職場競爭力。
  3. 適用對象: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具本國籍。
    2.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3.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4.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4. 報名方式: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遴選方式係以本方案報名網線上報名時間順序依序審核學員參訓資格,以維公開公平原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需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加入會員,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再至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報名。
  5. 經費補助: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
    1. 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1.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
      2.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參訓學員先行繳付100%或50%訓練費。
    2. 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學員屬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逾六十五歲之高齡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