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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照過來 最新審查手冊e點通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

107-08-23

檢核日期

1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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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為協助雇主及外國人申辦工作許可,勞動部滾動修正各類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審查作業手冊,最新中英文版本均已公告上網,並針對年初新上路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也編訂專用的審查作業手冊,建議民眾於送件前可先參考手冊內容準備文件,讓申辦流程更加迅捷、暢通。

  勞動部表示,為落實行政透明及資訊公開,自104年起即於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公告各類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審查作業手冊中英文版本,供民眾即時參考運用。並因應近年法令增修,及相關申請程序、應備文件的簡化成效,持續滾動更新手冊內容。

  勞動部說明,本次修正重點內容,以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為例,主要是納入簡政便民的相關規定,包括針對曾獲許可的外國專業人員,因故須重新申請同類別工作許可時,可以不用再提供畢業證書等資格文件的簡化作法;至於藝術及演藝工作,除配合法令修正不用再檢附場地同意書外,另為因應國際藝術交流與多元藝術工作需求,參採文化部意見,擴大外國人從事藝術工作領域範疇,將研究、調查、製作、推廣、評審、競賽等工作內容納入適用範圍。

  此外,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推動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就該法所新開放的工作許可申請項目,包含短期補習班技藝類教師、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最長5年聘僱許可、就業金卡、自由藝術工作者及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等,也編訂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工作許可審查作業手冊」,並於107年7月公告上網,歡迎民眾多加運用。

  勞動部強調,於106年度的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案件中,經統計約有14%申請案係因為申請文件不齊全而需進行補正,又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外國人於取得勞動部核發工作許可後才能開始工作。因此,建議雇主或外國人於正式提出申請前,可先上網參閱審查作業手冊內容,避免工作許可無法順利核發,進而影響到企業用人時效。

  勞動部最後提醒,為利民眾查詢,除審查作業手冊外,相關法令、申請書表等資訊也都公告於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撥打專線(02)8995-6000,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若有外國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相關規定事項的疑義,也可到國家發展委員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洽詢各部會聯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