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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發布修正技檢法規, 提醒應檢人重視自身權益及遵守試場規則。
發布單位

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發布日期

110-03-10

檢核日期

110-07-13

點閱人氣

3350


       因應科技發展及社會環境變遷,勞動部已於110年1月20日發布修正技能檢定相關規定,除可攜帶各式機型的電子計算器外,針對報名後在測試當天遇到特殊情形無法應試者,明定相關退費項目及額度,其次亦配合術科測試型態調整及試務管理需求,修正相關試場規則,以維護試場秩序,保障應檢人權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配合產業技術不斷創新,技能檢定學科測試內涵已朝專業知識評量方向進行試題命製,故電子計算器不再需要限制廠牌及型號,應檢人日後可依個人需求攜帶各種計算器進場應試;另為健全合理退費機制,已將學、術科測試當日正好遇到兵役徵集或點閱(教育)召集、分娩、結婚等無法參與應試特殊情形納入退費項目,只要符合條件規範,都可以向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申請退費。

 

       發展署進一步表示,除針對應檢人權益進行法規鬆綁外,為落實維護試場秩序及完備測試疑義處理程序,本次法規修正亦同步針對相關應試規則進行檢討,修正重點包含不得隨身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等設備,即使關機也不可以放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另針對學科採電腦線上測試,如對試題或試場環境有疑義者,應立即當場提出,否則事後不予處理等規定,希冀強化相關規定後,有助於提升技能檢定公平性及公正性。

 

       發展署再次提醒,本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1梯次學科測試將於3月21日舉辦,應檢人在熟讀專業科目之餘,更應瞭解應檢須知及試場規則等相關規範修正情形,避免輕忽新規定,影響個人權益。民眾有意瞭解相關規定,可洽發展署(聯絡電話02-8995-6000)或技能檢定中心詢問(聯絡電話04-2259-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