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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核日期:113-11-05
  • 點閱人氣:1027
發布單位

人事室

發布日期

113-10-24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限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證書者。

(三)具有1年以上全職工作經驗者,如係有勞工行政或一般行政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應用能力。

報名期限

113-11-18

報名方式


採通訊及紙本報名。
(一)報名相關表件請裝置於A4規格信封內,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寄至「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收件人請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類別:約用人員(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業務督導員)」。
(二)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凡逾期、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報名應繳證件


報名應繳證件:
(一)報名表: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下載。
(二)個人資料表: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貼妥。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1年以上全職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以上工作年資得合併計算)。
(五)具有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影本。
(六)掛號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署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 (二)至(五)項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考試地點及日期


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
時間:預定於113年11月。

考試內容


本次甄選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筆試,筆試及格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為電腦測驗及口試,電腦測驗合格者始得參加口試。(必要時第一試及第二試得同日舉辦)。

一、第一階段筆試:技能競賽業務及相關法規 (筆試合格者始得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及口試: 

    1.電腦測驗。

    2.口試:電腦測驗合格者,始得參加口試。


待遇

月薪新臺幣37,935元,均享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

其他事項


本署約用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1. 辦理技能競賽之相關活動行政庶務及管考等相關事宜。

2. 協助辦理技能競賽贊助、補助及本組廣宣等相關事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

聯絡方式


(一)報名相關問題請洽:陳小姐  聯絡電話:02-8995-6205
(二)業務相關問題請洽:蔡科長  聯絡電話:02-899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