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50507983A號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四點 部長 洪 申 翰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50507983A號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四點
部長 洪 申 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