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 發布日期:115-08-19
  • 檢核日期:1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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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50507983A號

 

 

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四點

               部長  洪 申 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