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發布單位:訓練發展組
  • 發布日期:114-11-03
  • 檢核日期:114-11-11
  • 點閱人氣:74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發訓字第1142503740號

 

修正「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七點 

 

署 長  黃 齡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