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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 發布日期:114-10-23
  • 檢核日期:114-10-28
  • 點閱人氣:128

勞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14931A號

主旨:預告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十條。

三、「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為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增外國人取得世界前二百名大學之學士以上學位者,得逕向本部申請許可從事專業工作,及新增有關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居留期間,得逕向本部申請許可從事工作,爰增訂相關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應繳交審查費,並公告旨揭修正草案。考量本次修正係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修正,為提升外國專業人才之延攬成效及促進外國專業人才配偶之就業權益,爰縮短預告時間為21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1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39號13樓

(三)聯絡人:劉科員

(四)電話:02-23801708

(五)傳真:02-23801721

(六)電子郵件:dvsa9999@wda.gov.tw

部長 洪 申 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