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06403A號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九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 部長 洪申翰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40506403A號
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九日生效。
附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
部長 洪申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