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 發布日期:109-06-20
  • 檢核日期:115-01-09
  • 點閱人氣:1953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620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0905090631

附件:如文

 

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

附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