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之協助措施該如何申請?應準備哪些資料?
A:
本項協助措施計畫每年開放一次期程受理申請,並請申請單位填具計畫書及申請表等相關重要文件。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受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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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計畫即可受理下一年度申請,各分署並得依實際需求另行公告受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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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一次受理期間為2月22日至3月26日,第二次以後受理期間則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轄區分別公告。
申請流程圖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
受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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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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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自2月22日起至7月31日止。
申請流程圖
- Q: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場適應協助措施的申請對象為何?協助範圍為何?
A:本項協助措施計畫申請對象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透過補助企業為職場內64歲中高齡員工,提供各項退休前準備與調適及退休後再就業協助措施。
- Q:請問,年滿45歲以上且已領取退休金(含終身俸)之人員,且有想要繼續就業,是否能申請退休準備與調適課程或退休後再就業補助相關措施?
A:退休準備與調適課程或退休後再就業補助相關措施係由雇主提出申請補助,且適用員工應為屆齡退休之64歲中高齡勞工,非屬前述之對象不予補助。
- Q:勞動部補助雇主辦理「中高齡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的內容為何?
A:為支持中高齡員工退休準備,勞動部補助雇主辦理「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提供中高齡身心調適、生活規劃及健康照護等課程、團體活動、個別諮詢、資訊及文宣,每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以鼓勵雇主協助準備退休的員工做好退休生活規劃,營造友善中高齡職場。
- Q:針對即將退休之中高齡者有哪些協助措施?
A:目前勞動部補助雇主對達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強制退休前一年之中高齡者提供協助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1. 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目的:辦理勞工退休準備及調適之課程、團體活動、個別諮詢、資訊、文宣。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受理期間:當年度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若受理申請結束後補助額度尚未用罄,得另行公告以專案受理申請。
2.「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及「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目的:辦理勞工退休後再就業之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職業訓練。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受理期間: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當年度1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每一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前開期間內受理次一年度計畫申請。另本署所屬各分署並得依實際需求接續公告受理期間。
- Q:雇主如何申請「中高齡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
A:雇主可於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間,至勞動部「工作生活平衡網/工作生活平衡補助申請」(https://wlb.mol.gov.tw/)辦理線上申請,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諮詢專線(02)2369-4168。
- Q:申請單位遞交申請後需撤回補助計畫申請方式?
A:申請單位需填具撤回申請書,加蓋公司大小章後,正本郵寄至各分署。
承辦單位掃描存查後,正本轉勞發署歸檔,並寄回申請單位正本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影本留存。
- Q:如果單位核定函遺失,該如何處理?
A:請填具補發核定函申請書,加蓋公司大小章後,正本郵寄至各分署,並請妥善保管核定函,以利未來辦理請款事宜。